反黑警司涉收夜場賄款 警擬派臥底查資金緊絀棄行動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9/27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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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欒其祥。(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曾駐守O記的反黑警司吳偉漢,涉收受灣仔兩間私人會所經營者合共57萬元賄款,以向對方通風報信,披露警方將掃黃及查牌的機密資料等。3人今於區域法院分別承認串謀使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等及協助教唆他人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

控方案情指,警曾收匿名投訴,指反黑組等搜查涉案私人會所是「做大龍鳳」。警方曾研究派臥底調查,惟因資金緊絀而放棄行動。

3名被告分別為已被停職的警司吳偉漢(54歲)、私人會所MB Club Mont. Busa (MBC)及GOLDEN的經營者欒其祥(47歲)及謝凱健(38歲)。

控罪指,吳偉漢於2015年11月29日至2017年1月24日,先後5次從欒其祥及謝凱健接受11.4萬元,共57萬元。謝凱健則被指於2017年1月24日指示MBC的會計文員替欒準備11.4萬予吳。

案情又指私人會所MB Club Mont. Busa (MBC)由謝於2013年成立的Club Mont. Busa Limited (CMBL)持有,CMBL於2015年9月的股東包括威順控股有限公司(擁有人為欒其祥、黃藝及朱強龍)、由陳三明擁有的泰山控股有限公司及陳文平。

另一會所GOLDEN,由黃藝為實益擁有人的Golden Fortune 102 Limited 所擁有,黃藝與欒一同擔任該公司的董事及銀行戶口簽署人。

2015同年6月,警方懷疑MBC涉及色情活動突擊搜查,並曾拘捕謝及多名陪酒女侍應等,最後謝獲無條件釋放。

同年11月1日及2017年1月警方分別接獲兩封匿名投訴電郵,內容指警方雖突擊搜查MBC,但只有代罪羔羊被捕,而MBC將擴充賣淫生意,而且警方程序出錯,引致MBC的被告脫罪,令MBC繼續經營賣淫等勾當,每月賺取逾100萬元,但反三合會行動組及牌照課只是「做大龍鳳」,事先張揚查牌。

警方及後開會,探討應否派臥底到MBC,但因備用金緊拙等情況,並沒有實際行動。